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11-09-19浏览次数:80


为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现制定《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大学生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个人奖:

1.杰出个人:评奖数一般不超过3名;

2.先进个人:评奖数一般不超过6名;

二、评奖方法

1.杰出个人的具体评奖标准参考以下几点:

(1)原则上应为团队负责人或者是独自一人利用社会实践契机完成某项壮举,能够有效组织团队成员积极实践和妥善完成实践前后的相关工作;

(2)具有全局目光,发扬团队精神,能妥善处理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3)在对外联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是参与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体策划并发挥重要作用,或者是对我校社会实践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先进个人具体评奖标准参考以下几点:

(1)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能协助团队成员较好地完成社会实践活动;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高度的热情,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考虑。

(3)在团队中有自己负责和任务并能认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