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 作者:缪听雨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次数:10 |
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复试名单请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https://mkszyxy.ntu.edu.cn/。 按照《南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我院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在复试前准备以下材料供学院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认证或无法提供证明,则要取消拟录取资格。
备注: 1.所有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提交; 2.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承诺书、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均可见“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 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学院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考核,由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进行。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通过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心理测试等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 2.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参照《南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要求提前命制多套含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的试卷,供复试时随机抽取,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含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查等。 3.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现场复试方式时采用笔试方式),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时间及地点:3月24日上午9:00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25号楼C411室 (一)专业课考核:3月24日14:00-16:30。 (二)心理测试:3月24日16:45-17:30。 (三)面试:3月25日8:00-17:00。 注: 1.所有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啬园校区从北1门和南门进校。具体详见校园分布图。 2.送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我校不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考生自驾机动车和送考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复试成绩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照100分制,最后保留2位小数点。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总分÷3×50%。 (当总成绩出现同分时,优先拟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同时出现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初试业务课二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二)录取原则 1.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 2.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8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其他 1.体检工作。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2.缴纳复试费。考生复试前须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于复试当天按照学院要求现场缴纳(微信或者支付宝)。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者,不予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或因个人未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而导致的无法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3.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0513-85012585 申诉电话:0513-85012316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25号楼C411室 啬园校区校园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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